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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協定
自2000年10月17日開始起草的倫敦協定(London Agreement)為歐洲專利公約(EPC)會員國可自由簽署的協定,宗旨乃為降低歐洲專利於各會員國生效的翻譯要求以及所衍生的翻譯費用。倫敦協定目前已有10個歐洲專利公約會員國簽署,預計將於2008年2月或3月實施。
該協定實施後,如簽署且通過之會員國之官方語言為英文、法文、或德文,則歐洲專利於該國生效時無須翻譯專利說明書的任何部分;如簽署且通過之會員國之官方語言並非為英文、法文、或德文,則歐洲專利於該國生效時須翻譯核准的申請專利範圍。此舉將大幅降低翻譯費用,並將增進申請人提出歐洲專利申請案之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