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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證期會)於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修正公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修正重點包括:
1.第二類股之上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免對外公開發行。
2.第二類股之上櫃公司不得發行轉換公司債。
3.第二類股票不得成為交換公司債之償還標的。
4.第二類股之上櫃公司無須編製財務預測。
1.第二類股之上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免對外公開發行。
2.第二類股之上櫃公司不得發行轉換公司債。
3.第二類股票不得成為交換公司債之償還標的。
4.第二類股之上櫃公司無須編製財務預測。